最近我覺得自己愈來愈喜歡Melbourne摟!

雖然說變來變去的天氣還是很機歪, 但是這個城市對我來說,

充滿著:“你想怎樣都可以!"還有和艦達出奇蛋一樣常常給我驚喜的多采多姿

city南邊混久了, 最近我終於開始到北邊去, 造訪我法國室友最愛的brunswick st.

馬上一見鍾情!

Lonely Planet上面形容這一區是You haven't really eaten out in Melbourne until you've been to Brunswick st.

Brunswick st.就是由一連串的cafe, bar, indie style服飾店, 二手古董店所串連組成

不僅可以讓你一家接著一家店從咖啡到啤酒喝個不停, 音樂也很讚,

比起city裡面精心裝潢, 走高格調上班族路線的bar, Brunswick st是完全的hippie style

破爛的沙發, 桌椅, 有個性的服務生們, 還有gipsy穿著的不知道哪來的男女們在消磨時光,

也或許是在Brunswick st我坐下來的第一間cafe就有賣little creatures from tap, 這條街就此深深擄獲我的心!

而我魂牽夢繫的little creatures dining hall, 也在這條街上!

當然Melbourne還是有其他很多喝酒的好地方, 市政府還宣佈新年當天, 大家可以在公共場所大肆喝酒

(法律規定public place是不可以喝酒的)

阿娘威, 我想我的2009將以見識酒醉瘋狂aussie亂搞作為開場!!

p.s.今天跟我朋友求證, 他皺著眉頭說:公共場合可以喝酒? 沒這可能!!

我找出證據給他看, 發現寫的是alcohol free, 就是說, 完全沒有酒啦!

後! 不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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