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時候我很喜歡這樣大放厥詞:「以後的老公,一定要幫我刷背!」
或者幾個同學聊天時,發現女人們的未來夢想不外乎「找個○○的老公嫁了…」,好像女人的故事就結束在婚姻的那一天,接下去呢?哎呀不敢想了,不外乎與地心引力以及年齡對抗,在大大小小的髒碗盤間打轉!
所以結婚前一定要談上轟轟烈烈的戀愛,然後分手後帶著果決悲壯的心情去結婚,找一個我不一定很愛他但是一定是他愛我的男人,有錢、有房子、其他的沒概念。然後,就賴著他一輩子,就是走進墳墓啦!
後來聽說:苦苓夫婦離婚了、還有胡瓜、張曼玉、馬妞、李明依等等一大堆模範或者不模範明星夫妻,還有大喊非她莫娶非他莫嫁的愛人們也紛紛拆夥。結婚,好恐怖啊…
如果我可以如白流蘇一般,在故事結束前安穩的下嫁范柳原,然後呢?老實說我也不想知道了。就像光滑皮革背後的毛面,名正言順的愛情缺乏刺激感,婚姻究竟該視做一樁交易,或者戀愛結晶?
我曾經非常羨慕張曼玉的婚姻,導演老公不會說中文,更甭提張曼玉的法文,不過他們還是戀愛起來了,好像雙方都在霧裡看花,看不清又是隔層紗。我說這些明星們的故事,就好像一個個捏起五彩的泡泡,天亮時又不免化為烏有,很美、很短暫,後面的拉拉雜雜好像又那麼悲。
糟糕,傳說中婚前的恐婚症,我老早就犯了啊!
如果我夠堅強一定會效法林鳳卿,勇敢的笑罵由人,並且說:「我理想中的男人在漫畫書裡啦!」但是相對的,可以自由自在的不煮飯、喝花茶、擦指甲油,然後在36歲辭職,出國唸書。
不結婚,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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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yolica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