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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半年, 昨晚我接獲親切的移民官通知, 恭喜我正式獲得PR永久居留權

開心是一定的, 畢竟回顧六個月前, 我沒有Medicare, 無法辦一張信用卡, 無法申請一份像樣的工作

先交待我的背景: 2008年中拿了一年半的學生簽證來念postgraduate, 畢業前半年開始與Elliott交往, 畢業後有兩年就讀經歷才可以申請Graduate Visa (這個visa規定一改再改, 現在如果畢業於非Bachelor/ Master degree的學生應該是無法申請了)

Graduate Visa給你Temporary Residency(temporary Graduate Subclass 485) 的權利--18個月可工作, 居留, 無限進出, 但無健保

為了兩年的就學經歷, 我完成Master學位後又念了半年的翻譯diploma, 學費$7000

後來當然沒有從事翻譯工作...但是順利讓我留下來了, 等TR核准就等了13個月, 外加18個月TR效期, $500多元的申請費等於將近兩年的居留權

還算划算, 由於Elliott在2007年幫老美前女友辦過defacto, 所以五年內無法成為我的sponsor

好在有這個來得很晚的TR才讓我勉強熬過到2013年中(八月)

申請是在我的TR到期前兩週寄出, 移民局錢先收下, 但是你的TR不會立刻註銷, 

這個visa與Fiance visa填的是同一份表格, 申請等於PR規格, 健檢要加抽血, 申辦一提出, 就可以到Medicare Centre領健保卡了

我很多朋友都不知道PR Bridging 也可以拿Medicare

這段時間我還簽了綁約手機, 總算不必過得如同二等公民

這個Visa完全要感謝Elliott的媽媽, 她因為個人有好幾次申請經驗, 所以幫我們把所有表格都印下來, 表格中包含checklist, 其中所有項目申請人都最好小心參讀, 提供

申請解說如下:

Apply in Australia: visa type-- UK 820 (TR)/ BS 801 (PR)
Apply outside of Australia--Subclass 309 / 100

申辦條件: 你的同居人是澳洲/紐西蘭公民/PR(同性異性皆可), 在一起超過一年(自申請日當日起算), 感情關係是真實並且持續的, 且目前同居
同居人與你非親屬關係, 超過18歲, 有彼此不與對方之外的人共享生活的承諾
另外申請人本人不可有Partner Visa申請被拒經驗, 或者目前居留澳洲卻無合法簽證, 以及仍有向澳洲政府貸款且無能力償還 (不可以有centrelink)
擔保人(Sponsor)五年內不可有擔保其他人的紀錄
境外申請有兩種: Partner Visa or Prospective Marriage visa (以未婚妻/夫名義申請), 申辦後9個月內必須結婚


準備文件Checklist (所有表格網路上都可以輕易找到)


Form47SP-Application for migration to Australia by a partner (申請人填)


Form80-Personal particulars for assessment including character assessment (申請人填)

Form40SP-Sponsorship for a partner to migrate to Australia (擔保人填)

Form888-Statutory declaration by a supporting witness in relation to a Partner or Prospective Marriage visa application (Stat Dec)

至少兩位澳洲公民/PR的證明, 交代認識兩位的經過並申明相信這段關係是真實且持續的, 並必須附上證明澳洲公民文件 ex: 護照影本, 文件需經過witness statutory declarations ex:警察, 藥劑師, 護士, 律師etc

額外文件

Statement (handwriting the history of your relationship)

兩人各寫一份交往經過, 交代何時相識, 如何認識, 在一起做過什麼...etc


2 protrait photos (yourself and partner) (境外申請4張)

大頭照


Medical check (chest X-ray, medical care & HIV test, total AU$353-mid 2013)

健康檢查


Police check-AU AFP / any country lived over 12 months


以前辦過的舊版不能算, 必須為此申請重辦一份, 台灣美金10元, 由台北市政府外事科辦, 護照影本必須有cerified (警局辦).
澳洲的AFP官方網站就可以辦Australia Police Check--Name Check. AU$42


Proof of Identity--birth certificate

(我在台北墨爾本辦事處辦的英文版身分證明, 忘記要不要申請費了, 反正很便宜)


your partner is Australia citizen (Elliott的澳洲公民証)


Passport copies(Sponsor & yours)

Joint Account Statement

有婚姻紀錄者須有離婚證明或是配偶死亡證明

可證明你們關係是真實且持續的文件, 例如有資金進出的共同賬戶, 卡片, 照片, 共同活動紀錄
所有寄交的文件都不會歸還, 卡片及契約等東西可以影印然後請警察局verified即可
寄送時文件愈齊全愈好, 通過速度也會愈快

關係存在的證明:
交代關係如何展開, 如何發展, 何時決定結婚/展開de facto relationship (同居日), 未來計畫
財務上的共同關係, 例如一起投資購買房子, 車, 基金, 保險等等, 或者是共同賬戶
有共同參加活動, 旅遊的證據
通聯紀錄

我們兩人從2010年同居, 不過由於懶的關係, 我一直沒有把自己的名字簽進房屋契約裡, 一直到2012年中, 一方面知道至少要一年的同居期, 另外被房東警告了才簽了房契

共同帳戶很早就開了, 是存錢的好朋友, 申請這份visa前我們就訂婚了, 不過還是申請defacto免得有九個月內就一定要登記結婚的壓力

表格方面sponsor只有一份要填, 但是申請人有三份, 東填西填所有身家背景都填個五六遍就是了

煩不勝煩

Form 888我們請了七八位好友填, 包括Elliott的媽媽, 我工作的上司, 同事, 房東等等

我們申請是採用郵寄到Partner Process Centre of Victoria 寄出文件前健檢要做好, 當然申請費用也要準備好, 我文件寄出兩天就接到移民局電話, 費用是$3,975 (mid 2013)

未來這個費用也只會漲不會跌的

收完錢六個月毫無音訊後, 兩週前我收到一封email要求補上台灣police check (寄件前等不及台灣的平信),以及證明我們自2010年同居證明, 

如果我可以證明2010年起就同居, 就可以跳過18個月TR階段, 直接拿PR (畢竟我們事實上交往四年半了)

由於沒有lease, 我只好印出所有自2010年起的bank statement, 再附上最近期的銀行明細, 證明我的確每個月付租金到同一賬戶

翻遍email再附上當年核發我學生簽移民官的信, 上面也有住址及日期可茲證明

然後好心的房東住在我家隔壁, 也填了一份form888, 寄出兩天後, 昨晚就接到加班的移民官電話

恭喜我並且說"We are happy to the document you supplied."

漫長的申請之路總算告一段落

由於我自2008年以來都住在澳洲境內, 所以PR核准一年後就可以申辦公民了

於是先放上公民証, 慶祝這得來不易的一張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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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yolica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